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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西安陆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拟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总投资:4950万元

承建单位: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建筑面积为5600平方米,建设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线(包含500吨/年吡唑酸生产线、200吨/年吡唑醇钠生产线、200吨/年吡唑胺生产线)一条,安装用于生产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2)现有工程概况及环境保护措施

        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主要为1500t/a甲基肼生产线1条,在建工程主要为2000t/a甲基肼生产线1条、柔性生产线2条(防黄剂HN150  1500t/a、防黄剂 HN130  300t/a、吡唑酮500t/a、氨基胍碳酸盐500t/a、氨基三氮唑600t/a、三氮唑600t/a、吡唑羧酸乙酯200t/a)、2000t/a丙硫菌唑中间体生产线1条,及其配套公用辅助工程。

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甲基肼生产线废气:含醇不凝气及HCl等废气经碱液吸收塔吸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含氨废气、含肼废气等气体经碱液吸收塔吸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设置系统尾气塔,吸收反应釜等产生的驰放气,采取水吸收+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丙硫菌唑中间体生产线废气:反应产生的酸性气体通过四级水吸收+三级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精馏产生的有机溶剂挥发废气经过水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设置系统尾气塔,吸收反应釜等产生的驰放气,采取水吸收+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柔性生产线废气:通过设置系统尾气塔,吸收反应釜等产生的驰放气,采取水吸收+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储罐区甲醇、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酸性气体吸收塔吸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站氨氮吹脱塔将废水中氨氮转化为游离氨,经去离子水吸收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安装烟气再循环及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现有1座处理能力为60m3/d的污水处理站,在建1座处理能力为12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均采用“催化微电解+H2O2催化氧化+氨氮吹脱+ABR厌氧技术+A/O生化+深度氧化处理”。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声器、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④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布设密闭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陈总

联 系 人: 0913-7161736-21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安陆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南路i都会

联 系 人:  魏工

联系电话:  13572278082

邮    箱:  14763893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9dfv4DWWlKPq-Npt0otQQ

提取码:b2e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之前,均可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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