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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精细化工系列产品项目及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项目试生产公示

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9000吨精细化工系列产品项目及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即将进行试生产,具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纬二路,此次项目建成涉及到的产品有:年产9000吨精细化工系列产品项目(防黄剂 HN150、防黄剂 HN130、吡唑酮、三氮唑)、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吡唑酸)。

二、项目环境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号柔性生产车间设置冷凝/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经过DA004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25m,排放废气为甲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②号生产车间及二期原料罐区设置冷凝/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经过DA010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25m,排放废气为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甲醇,颗粒物,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DA 1061-2017),《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污水处理站废气设置三级碱液喷淋+光氧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经DA005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8m,排放废气为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DA 1061-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危废库废气设置活性碳吸附处置经DA009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排放废气为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DA 1061-2017)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类池预处理后与污水站处理生产废水一同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中B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达标后经过管网输送至城南污水处理厂。

(三)固废控制措施。

本公司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签订合同,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公司危废库内,储存达到一定量后申报危废转移,交由厂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项目试运行期间环保设备保运

本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进行了调试,具备投入试运行条件。项目所涉及的环保耗材已准备充足,确保满足试运行要求。

四、本项目己具备试生产条件,试生产期拟定于2023年10月7日-2024年01月07日进行,特此公示!

 

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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