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建筑面积为5600平方米,建设年产900吨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线(包含500吨/年吡唑酸生产线、200吨/年吡唑醇钠生产线、200吨/年吡唑胺生产线)一条,安装用于生产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NT86gnjoDb7dKPZp7uoZQ 提取码:8yjk;查阅纸板报告的途径:西安陆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逸翠园i都会4号楼1单元223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项目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8U1J-n1RUB5WJHYJD5acQ
提取码:61o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返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陈总 电 话: 0913-7161736-212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安陆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逸翠园i都会4号楼1单元2230。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029-84672626
邮 箱:147638931@qq.com
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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